福建省白蚁防治效果保障措施
(一)白蚁防治需明确责任主体
1.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全管理机构,履行监管职能,切实制定符合本地实际且操作性强的具体规定,落实监督管理措施和工作责任。发现白蚁危害的地区,要根据白蚁危害情况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经组织专家鉴定,确认为白蚁危害地区的,应开展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各地主管部门要特别重视古建筑文物白蚁防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和加强管理。
2.充分发挥福建省白蚁防治专家委员会在促进白蚁防治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方面的作用,加快研究和制定一系列行业技术标准并予以贯彻实施。
3.充分发挥福建省房协白蚁防治专业委员会及各级白蚁防治协(学)会的作用,理顺政府行政监管和行业协会自律的关系。
4.充分调动各地白蚁防治单位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合理配置从业人员数量与施工机械设备,确保白蚁防治工程质量和进度。
5.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年组织一次对贯彻政策法规及“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意见的集中检查,并将情况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白蚁防治需保障资金投入
建议各地专门从白蚁预防收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开展白蚁防治的科研和宣传。进一步规范白蚁预防收费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白蚁防治收费政策,不得随意减免白蚁预防收费,对于政策性减免的,当地政府应建立相应的财政补偿机制,确保新建房屋白蚁预防15年包治期内复查回访所需经费。
(三)白蚁防治需完善科研机制
充分挖掘和整合各地优势资源,探索建立以实用创新为导向的联合科研机制。本着共同开发、成果共享、资金分担、统一管理的原则,在住房城乡建设厅领导下,以省白蚁防治专家委员会为依托,开展课题研究、成果评价、成果转换和技术交流。以专业科研机构为骨干,开展基础性、前瞻性和关键性技术研究工作,以各级白蚁防治机构为主体,开展技术创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四)白蚁防治需加强宣传贯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十二五纲要”的学习和宣传贯彻,明确职责,规范管理。运用报纸、杂志、网络、电视等媒介,做好白蚁防治宣传报道,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宣传工作要上下联动步调一致,做到既有声势又讲求实效。